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和对策浅析
作者:魏力群         时间:2007-05-30 15:51:31          来源: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和对策浅析

 

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魏力群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政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更是高度重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施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不但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笔者就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浅析其根本原因和主要对策。

一、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够明确。

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责任不够明确,或者知道安全责任而没有得到切实履行,根本原因是责任主体领导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施工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监理单位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等等。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

(二)建筑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主要原因有:

1、一些地区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大量缩减安全生产成本。

2、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任何安全费用的有关管理办法,导致建设主体单位钻空子,无法保证安全条件。

(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1、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安全“三宝”未使用或不齐全,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只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等等。

2、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漏电,建筑废弃物乱扔乱堆放等。

3、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四)施工队伍自身素质低。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特别是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综上所述,发生安全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一是领导的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或不能正常到位;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四是施工队伍素质低下,安全意识差。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抓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搞好安全生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认识,严加防范。

1、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特别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以法人代表为首,由项目经理、各分管领导、安全员组成的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规章,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的改进措施。同时组织施工班组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加大安全生产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组织安全技能测试,召开安全会议,交流安全工作经验,把安全生产的氛围造得浓浓的,切实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确保安全生产。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建设主管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消除一切可能印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关领导要坚持原则,懂法执法,对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杜绝无证施工等现象。

2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掌握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使用、检测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强制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单位,立即停工整顿,挂黄牌警告

   (三)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安全设施性能。

1、要严格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采购、验收工作,杜绝惟利是图使用伪劣产品、偷工减料等现象。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对工程进行准确预算,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督促,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款正常拨付,不准挪作他用,或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3、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执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有效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4、对安全设备及时进行检测维修,报废设备要及时更换。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2、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不断探索、不断改进,采取有效的对策,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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